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上级纪委、学校党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学校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和领导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动党支部切实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2021年1月,在学校党委指导下,学校纪委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
学校纪委统一部署,选派学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人员、支部纪检委员组建调研督查组,2人一组通过访谈交流、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等方式分别对10个党总支(党支部)进行调研督查,并利用组织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重点督查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是否结合实际、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深入开展、是否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现象、民主评议党员是否失真失实等问题。对个别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的支部,列席督查人员当场叫停,及时纠正,或在会后要求支部党员补交书面批评材料,确保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共计15名专兼职纪检人员参与调研督查,选派专人列席组织生活会10人次,实现全校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调研结果显示,学校各党支部组织健全,基本能够完成各项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政治任务,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调研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学校纪委汇总分析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向相关支部进行反馈,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