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干部:
根据四川通服公司《关于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公司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实行报告制度,须提前5个工作日如实填写《中国通信服务四川公司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表》(见附件)并按要求报备。学校、公司四岗以上领导干部向省公司纪委报备的同时向学校纪委备案,中层干部向学校纪委报备。
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不良风气,遵守廉洁从业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七不准”,即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不准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不准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规定》所指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附件: 中国通信服务四川公司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表
学校纪委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